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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8月就业见习岗位汇总,附就业政策

来源: 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21 浏览次数:693

就业见习政策

1、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近 2 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的失业青年。

2、见习时间:3-12 个月。(师市签订见习协议一般是 6 个月,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3、补贴标准:见习期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0%发放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毕业生签订 2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补发给见习单位。

根据《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师市发[2018]28 号文件)石河子市不含“三

险一金”最低工资标准是 1241 元/月。

见习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不低于 1861.5 元(具体补贴以见习单位标准为准)。

4、参加就业见习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生、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石河子人才服务中心填

写《就业见习报名表》。

5、说明:企业见习有机会留用,事业单位无法留用。

 6、咨询电话:0993-2013854(人才服务中心)


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基地岗位需求表(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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