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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师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次数:742

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师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师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兵团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师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以各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里确认无误后,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师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申报条件

1、师市内从事旅游开发、医疗卫生、科技服务、科学人文研究、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电商)等企事业单位优先考虑;

2、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

3、单位(企业)每年能提供符合见习专业要求的管理或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岗位10人以上;

4、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见习毕业生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5、见习单位必须具备行业或相关专业代表性;

6、积极接收见习期满(或期间)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或协助推荐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就业;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企业)的申请报告;
2、《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承诺书》(附件1);
3、《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2);
4、《八师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3);
5、《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附件4);
6、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企业)见习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等材料;
8、单位(企业)负责见习工作领导和指导老师履历表。

四、政策解读

依据兵团就业见习文件精神,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向见习生发放不低于2550元/月的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按每人每月1700元执行)向就业见习单位发放补贴,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在岗时间向见习单位发放,每名见习生享受补贴总数不超过12个月。

五、申报日期及地址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30日
现场评估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13日
材料报送地点: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中心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起梁
联系电话:0993-2013854
电子邮箱:746157394@qq.com

附件1:《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承诺书》
附件2:《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附件3:《第八师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附件4:《八师就业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