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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石河子税务局有职位2025-02-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来源:自治区人社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4452个岗位569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2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以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2月18日10:30—2月26日18:30缴费时间:2月19日10:30—2月27日10: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3月29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部分岗位有体能测试要求)、考察、公示、聘用等。(一)报名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相关费用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可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3.考点设置为方便全国各地应聘人员报考我区招聘岗位,本次考试除了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置考点外,同时在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海省西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湖北省武汉市5个城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可以按方便、就近就地原则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参加考试。(二)笔试1.考试科目和类别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含2个子类,分别为小学教师类和中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别为公共卫生管理类、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药剂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附件1)。2.考试要求笔试具体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附件3)。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4.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5.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后续会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自主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各地各部门发布的公告,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招聘后续环节工作,由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三)资格审查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按照《岗位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应当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3年至2025年毕业生均可报考,无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单位)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四)面试面试考官一般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五)总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含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技能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一般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面试具体方式由面试组织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六)体检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七)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八)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九)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纪律监督(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五、信息发布本次事业单位分类考试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发布。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分别在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六、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七、报考咨询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可在岗位表中查询(系统技术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4)。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政策咨询电话:0991—12333附件: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2025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4:系统技术咨询和监督电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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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开发区医院招聘公告2025-02-15招聘公告来源:石河子经济开发区医院一、医院简介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面向社会,集医疗、预防、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00张,设有内科、外科、急诊科、职业病科等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11个,职能科室11个。医院是国家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承担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中山学校医疗、护理、药学、检验、口腔专业的专科教学及实习任务,是石河子护士学校、石河子市卫生学校、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山学校的实习基地。二、招聘岗位三、招聘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全日制统招学历。(五)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四、待遇福利(一)试用期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二)转聘后即缴纳社保;(三)入职后可享受用餐福利,早餐2元、午餐5元、晚餐2元;(四)入院工作满1年,可享受带薪休假。五、引进人才政策1、师市引进人才的政策硕士研究生学历:①提供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0万元;②购房补助15万元;每月提供人才津贴2000元,执行期限为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每月提供人才津贴1500元,执行期限为3年。2、参照“学费补偿”模式,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6年服务协议者,本科学士每人补偿3万元、研究生硕士每人补偿8万元,同时享受师市引进人才的政策。3、学科带头人可享受通过对口援疆培训、创建学术团队、承担项目课题、考察学术交流、学历知识提升等形式,集中进行培训培养,使其成为本学科本领域领军人才,并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4、对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中业务提升较快、学术技术水平较好、有较强的上进心的青年学科骨干纳入卫生健康青年骨千人才培养项目,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尽快成为中坚力量、学科带头人,并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六、招聘流程(一)应聘人员报名1、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14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招录。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hzkfqyy@163.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名称”。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同上)递交至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人力资源部。(二)资格审查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三)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心理测试环节,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四)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五)体检、考察心理测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六)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情况,经医院支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若出现因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经过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七、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招聘监督电话:0993-2618554(纪检办公室)招聘联系电话:0993-2620399(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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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简章2025-02-15根据石河子市城市火灾防控需要,为全力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消防员。一、招聘计划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30名。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政府专职消防员户籍不限。(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及以下;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国家认可救援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及以下,持体育特长、办公软件、视频剪辑软件专业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不色盲、不口吃。(四)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名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需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或政府专职队、企业消防队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聘用。(七)对有专业特长的人员优先聘用。(八)下列人员予以加分: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加20分,其中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30分,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加25分;2.其他部队退役军人加10分,其中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20分,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加15分;3.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加10分;4.烈士子女加10分;5.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20分、省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加10分、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6.持B2及以上驾驶证的加10分;7.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加5分,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加10分;8.持有国家认可的救援证书的加15分。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三)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四)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五)曾拥有外国国籍的;(六)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七)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发布《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查、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一)发布《简章》《简章》在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微信搜索:“石河子消防”添加关注即可。(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422237044@qq.com,并命名为“姓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资料包含《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B2及以上驾驶证、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证明、各类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会收到通知,需由本人携带《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B2及以上驾驶证、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证明、各类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符合加分及优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应的证书(件)材料原件,其中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三)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体能测试标准及内容按照《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执行)。3.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在体能测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1次。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根据体能测试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四)体检1.根据安排,参加体检的人员施行集中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2.报名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人员进行体检。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产生的缺额,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五)心理测查1.体检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查,如果产生相关心理测查费用,由参加心理测查人员自行承担。2.心理测查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英寸照片2张参加心理测查,有发现作弊及不服从安排等违规行为,成绩无效,取消资格。3.心理测查采用合格评定制,心理测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六)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心理测查合格人员。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果:面试成绩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得分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取体能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七)考察政审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报名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名人员需上交《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2)原件。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将按照人事招考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九)聘用拟聘用人员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入队前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期协议》),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经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评定合格后,与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待遇以主管部门实际拨付金额为准,政府专职消防员预计每人每月实发5200元(不含五险一金),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根据每月量化考评情况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五险一金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缴纳。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免费提供被装、住宿。培训期考核合格,并能在试用期满后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经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评定合格后,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发前3个月培训期的基本工资和1个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五、时间安排(一)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报名电话:0993-2608911 王先生:15776626909(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查、面试、公示拟聘用人员以发布的公告为准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六、其他要求1.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招聘要求报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后果、责任自负。3.报名人员要诚信报名,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4.《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简章》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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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机场门卫招聘启事2025-02-12石河子机场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若干名。一、招聘要求1.男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能适应轮班制工作。2.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3.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能够严格遵守机场安全管理规定。二、岗位职责1.负责机场大门的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并监督收费。2.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机场运营安全顺畅。三、薪酬福利薪酬及福利待遇面议。四、应聘方式有意者请提前联系石河子机场综合运行管理部确定面议时间,确定面议后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证件,前往石河子机场办公楼三楼进行面议。石河子机场综合运行管理部办公电话:099326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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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2025年招聘公告2025-02-12【招聘】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2025年招聘公告来源:石河子人民医院一、医院简介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是以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为主体,整合21家医共体成员单位形成的紧密型医共体,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作为牵头医院,行使总医院的各项职权。通过五年的医共体建设,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在兵团医共体四次考核中三次荣获第一名,被授予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示范工程标杆市,成为医共体能力提升工程石河子培训基地。7家成员单位通过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6家成员单位通过了二级医院服务能力评审。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八师石河子市急救中心)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开放床位1360张,建筑面积17.88万平方米,设临床科室37个,医技科室12个。兵团临床重点专科8个、师市重点专科与重点学科12个,是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建设单位,成为兵团范围内北疆片区首家获“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认证的三级医院,师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及多家辽宁省属医院、市属医院的对口支援医院。并分别与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签约眼科医疗联盟,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建立中医针灸专科联盟。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兵团卫生系统‘以病人为中心’示范医院”“兵团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二、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2025年招聘计划》,公告全年有效。三、招聘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牵头医院本科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全日制统招学历(除护理专业外,其他专业专升本学历均不在招聘范围内)。(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为18周岁及以上,医疗岗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取得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学历可适当放宽。(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七)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四、待遇福利(一)入职后即缴纳社保;(二)入职后可享受用餐福利,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1元;(三)提供宿舍或租房补贴;(四)入院工作满1年,可享受带薪休假;(五)每年享受一次职工免费体检,节日、生日享受工会福利;(六)医院鼓励员工提高学历层次。在医院规定的攻读硕(博)士期间,档案工资由医院发放,并代扣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毕业后返院工作,可报销规定学制年限内产生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路费。临床医学类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回医院工作一年后,给予一次性人才津贴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临床医学类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回医院工作一年后,给予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五、引进人才政策(一)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①提供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00万元;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③每月提供人才津贴3000元,执行期限为5年;④申请享受《八师石河子市人才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其他相关待遇。(二)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①提供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5万元;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③每月提供人才津贴2000元,执行期限为5年;④购房补助15万元。(三) 学科带头人:医院每年根据学科发展建设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引进紧缺特需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六、招聘流程(一)应聘人员报名1.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招录。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附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486434119@qq.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名称”。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同上)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二)资格审查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三)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面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五)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情况,经医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因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经过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七、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招聘监督电话:0993-2051015(纪检办公室)招聘联系电话:0993-2051336(人力资源部)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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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2025年2月就业见习岗位报名公告2025-02-10师市2月就业见习岗位报名公告来源:石河子人社为贯彻落实国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广大高校毕业生及青年朋友通过就业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现面向社会招募一批见习生,详情如下:一、招募条件2025届及2024届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2025届毕业生优先。二、就业见习待遇期限为3-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2835元/人/月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联系见习单位报名。联 系 人:韩老师咨询电话:0993-2092027报名地址:石河子南二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K区人才服务中心K11窗口(乘H2、M1路、1路、25路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附件:2月就业见习岗位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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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月6日-2月16日2025-02-0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64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组织实施全兵团2025年度第一批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招聘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6日至2007年1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26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6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二、报名(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报考者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与招聘单位联系。(二)网上报名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6日10:00至2月1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招聘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应提供级地(州、师、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原件、复印件。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疆县乡(师市、团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证明材料。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7日10:00至2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2月17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3.报名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5年2月1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南疆师市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南疆团场招聘岗位可放宽至1:1,具体详见《岗位表》。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于2025年2月19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月21日18: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5.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应于2025年3月24日至3月29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环节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共分为五个类别,分别是: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报考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确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2025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具体安排为: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南疆岗位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5年5月中上旬在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岗位核减。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岗位,将进行核减。核减公告、岗位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2.面试。事业单位一般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的面试(如教师、医疗卫生、护理、表演舞蹈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开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事业单位一般岗位招聘和特殊岗位招聘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一般岗位招聘和特殊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科共300分,按照核算标准,在汇总总分时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即笔试成绩÷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其中:1.一般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2.特殊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四、体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五、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六、公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八、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特别提醒: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牟利的,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招录职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6676“12380”监督平台:12380.xjbt.gov.cn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991-8883053、8880763咨询时间:10:30-13:00,16:00-19:00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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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招聘简章2025-01-21来源: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是八师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是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现一园两址,由位于35小区总园和23小区分园两个实体组成。总园占地面积44189平方米,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内设幼儿生活用房、后勤用房、行政用房、多功能厅、室内活动室、体育场、幼儿足球场、停车场等,共设置36个教学班、提供1080个学位;分园设置9个教学班,提供270个学位。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保育老师、食堂工作人员。如果您热爱幼教事业,发自内心喜欢孩子,热烈欢迎您加入我们这个朝气蓬勃的团队!具体招聘事项如下:一、招聘计划1、招聘岗位幼儿教师:若干保育老师:若干食堂工作人员:若干2、任职要求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喜欢孩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情绪情感态度;工作认真细致,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书,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保育老师:年龄45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保育员证者优先;●食堂工作人员:年龄50岁以下,有厨师证者优先。二、招聘程序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下方附件《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招聘报名表》),填写后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投递至邮箱745482779@qq.com。附件: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招聘报名表2、报名时间:不限咨询电话:0993-2812592 13309938730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需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3、薪资待遇缴纳社保,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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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2月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报名截止1月24日2025-01-21八师石河子市2月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来源:石河子人社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八师石河子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补贴发放的通知》(石人社发〔2024〕24号),计划公开招聘15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师市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申请就业困难认定的失业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7、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二、招聘岗位连队公厕管护员、社区业务协管等。(详见附件)三、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四、相关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依照现行社保缴费基数,每月补贴3214.74元/人/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未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3、未在任何市场主体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身份的;4、未与其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六、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1、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向居住地社区(市区)或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2、社区(市区)或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调查核实人员上岗条件,填写《八师石河子市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登记表》《师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表》;3、社区(市区)或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将符合上岗条件人员信息汇总后,报送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4、复审通过后由劳动就业管理局将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名单推送至各用人单位;5、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结果报劳动就业管理局;6、劳动就业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公示;7、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上岗手续。七、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3张1寸照片;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八、相关管理规定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发放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定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表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其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作为支付岗位补贴的依据。发现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立即停拨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清退违规在岗人员,取消用人单位使用该公益性岗位资格,并由用人单位追回补贴资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置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认定程序是否规范、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用人单位管理是否规范、补贴资金是否到位等。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取消其安置资格并追回领取的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93-2071250九、其他相关事宜可就近咨询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经济发展中心。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信息表。附件:2025年2月八师石河子市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八师石河子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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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兵团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八师石河子招录201人,报名时间1月17日-1月23日2025-01-1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疆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和兵团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二)网上报名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1月17日12:00至1月23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5年1月17日14:00至1月24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5年1月2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3. 报名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5年1月25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考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4. 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确认人数:职位录用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其中,南疆团场、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狱医、心理矫正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职位表》。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将于2025年1月27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月10日18:00。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5. 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应于2025年3月10日至3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和C类。兵团、师市机关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团场机关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南疆职位、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5年4月中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1. 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2. 职位调剂。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四)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四、体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职位表》。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职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后,不再进行递补。五、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六、公示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通过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特别提醒: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兵团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4.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