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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2339

为及时补充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医疗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拟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1日18:00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加入QQ群(群号:801678819,群名称: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群)。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考生将个人简历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考生可查询《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

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0993-2051336。

3.报考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设定的条件。因提供的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防止错报、误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及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考生面试前,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在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盖学院章的大学成绩单。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携带认证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面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名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993-2051015。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在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对自己报考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993-2051336。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附件: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