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21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人员公告,报名截止5月13日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八师121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驾驶员属于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招聘人数:汽车驾驶员1名。
二、聘用条件与应聘资格
(一)应聘人员除持有C1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与资格:
1.第八师121团在职职工,且为团场常住居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B证及以上者优先。
2.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3.持C1证须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持B证及以上须有2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4.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汽车驾驶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4.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5.各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的失信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职尽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步骤
1.发布公告 2025年5月6日,通过兵团121自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和招聘方法等。
2.公开报名应聘人员点击招考链接板块下载报名表填写,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0264204@qq.com,即可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1)报名后24小时内将电话、短信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5年5月13日前(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第八师121团机关聘用驾驶员报名表》,3张1寸白底彩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通过资格初审短信前往第八师121团办公大楼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地址:第八师121团机关(303室)
联系人:胡新刚13677537104
(3)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对报名考生的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招聘分为笔试、实操、面试和考察四个阶段。
1.笔试、实操、面试: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查。笔试测试总分100分;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测试总分100分;按1:3比例取测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若应聘人数不足3名,则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测试和面试。
注:录用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2.考察聘用:按笔试、实操、面试成绩3:4:3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取个人总成绩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和考察(如发生空缺,按个人总成绩得分由高及低顺序递补)。
3.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5月13日19:30
测试时间:5月15日全天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到单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第八师121团机关财务部门按照机关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核定委派人员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数额,由第三方代发。
4.聘用驾驶员试用期视其具体表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期间若有违法违纪,交通责任事故,重大违章等不当行为的,解除合同,并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13677537104
监督电话:0993-5210085
121团党政办
2025年5月6日
附件:
一二一团机关驾驶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