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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121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人员公告,报名截止5月13日

来源: 兵团121
发布时间:2025-05-10 浏览次数:98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八师121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驾驶员属于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招聘人数:汽车驾驶员1名。

二、聘用条件与应聘资格

(一)应聘人员除持有C1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与资格:

1.第八师121在职职工且为团场常住居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B证及以上者优先。

2.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3.C1证须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持B证及以上须有2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4.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5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汽车驾驶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4.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5.各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的失信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职尽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步骤

1.发布公告 202556日,通过兵团121自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和招聘方法等。

2.公开报名应聘人员点击招考链接板块下载报名表填写

附件:第八师121团机关驾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0264204@qq.com即可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1)报名后24小时电话、短信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5513(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第八师121机关聘用驾驶员报名表》,31寸白底彩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通过资格初审短信前往第八师121办公大楼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地址:第八师121机关303室)

联系人:胡新刚13677537104

3)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对报名考生的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考试

招聘分为笔试实操、面试和考察个阶段。

1.笔试、实操、面试: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查笔试测试总分100分;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测试总分100分;按1:3比例取测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若应聘人数不足3名,则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测试和面试。

注:录用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2.考察聘用:按笔试、实操、面试成绩3:4:3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取个人总成绩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和考察(如发生空缺,按个人总成绩得分由高及低顺序递补)。

3.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51319:30

测试时间:515全天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到单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第八师121机关财务部门按照机关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核定委派人员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数额,由第三方代发。

4.聘用驾驶员试用期视其具体表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期间若有违法违纪,交通责任事故,重大违章等不当行为的,解除合同,并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13677537104  

监督电话:0993-5210085 

121党政办

202556

附件:

一二一团机关驾驶员招聘报名表